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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教的基本教义及主要佛经简介


佛教的基本教义及主要佛经简介

一、基本教义

  从某种意义上,佛教教义的主要内容可分为两大方面:

  一是关于因果与修行的理论方面的,这是佛教教义的实践方面、宗教方面、道德说教方面。佛教的善恶因果观与修行法门,既与其它一切宗教、道德说教有共通之处,又自有其殊胜之处。

  二是关于生命和宇宙的真相方面的,这是佛教教义的理论方面、哲学方面、辩证思维方面。佛教关于生命和宇宙的真相的理论,是建立在佛教修行(主要是禅悟)基础上的成果。当然,从具体内容上看,这两大方面是不可能截然分割开来的。

  佛教的基本教义,主要是:缘起、法印、四谛、八正道、十二因缘、因果业报、三界六道、三十七道品、涅盘,以及自成一体的密宗法义等。现将佛教的基本教义简介如下。

  缘起

  缘起,即诸法由因缘而起。在《杂阿含经》中,释迦牟尼曾经给缘起下了一个这样的定义:“此有故彼有,此生故彼生,此无故彼无,此灭故彼灭”。在《中阿含经》中,释迦牟尼又说:“若见缘起便见法,若见法便见缘起”。

  在《分别缘起初胜法门经》中,说缘起有11个意义:

  (1)无作者义。

  (2)有因生义。

  (3)离有情义。

  (4)依他起义。

  (5)无动作义。

  (6)性无常义。

  (7)刹那灭义。

  (8)因果相续无间断义。

  (9)种种因果品类别义。

  (10)因果更互相符顺义。

  (11)因果决定无杂乱义。

  在《造塔功德经》中,有法身偈(又作诸法缘起颂)云:“诸法因缘生,我说此因缘,因缘尽故灭,我作如是说”。在《初分说经》卷下中,有缘起偈(又作缘起法颂)云:“若法因缘生,法亦因缘灭;是生灭因缘,佛大沙门说”。此缘起之理为释迦牟尼悟道成佛之所证悟,为佛教之基本原理。佛教以缘起解释世界、生命及各种现象产生之根源,由此建立起佛教特殊的人生观和世界观。

  所谓缘起论,即阐释宇宙万法皆由因缘所生起之相状及其原由等教理之论说。缘起论是佛法的代表,是佛教与世界上其它宗教或古今任何哲学流派相区别的根本特征。缘起论系以“法印”为基础,以“十二因缘”、“四谛”、“八正道”为中心思想。所有佛教之教法均以缘起论为依准。不管是原始佛教、部派佛教还是大乘佛教,任何时代或任何地域之佛教宗派,必然以缘起论为其根本教理,反之,则不能称为佛教。随着佛教的发展,以缘起论为根本教理,逐渐发展出业感缘起、赖耶缘起、真如缘起、法界缘起、六大缘起等一系列缘起论系统教说。

  法印

  所谓法印,即作为印证是否合乎佛法的标准。小乘佛教有三法印、四法印、五法印之说。

  所谓三法印,即《杂阿含经》卷10所说:“一切行无常,一切法无我,涅盘寂灭”。通常作:诸行无常,诸法无我,涅盘寂静。

  所谓四法印,即《增一阿含经》卷18所说:“一切诸行无常,一切诸行苦,一切诸行无我,涅盘永寂”。通常作:诸行无常,诸法无我,诸受皆苦,涅盘寂静。

  所谓五法印,即《菩萨地持经》卷8在四法印外,再加上“一切法空”,则成五法印。通常作:诸行无常,诸法无我,诸受是苦,一切法空,涅盘寂静。

  大乘佛教则以诸法实相作为法印,称一实相印。所谓诸法实相,指一切万法真实不虚之体相,或真实之理法、不变之理,此系佛陀觉悟之内容,本然之真实。佛教认为,世俗认识的一切现象均为假相,唯有摆脱世俗认识才能显示诸法常住不变之真实相状,故称实相。

  四谛

  四谛,又作四圣谛。谛,意为真理或实在。四谛即:

  (1)苦谛:指三界六道生死轮回,充满了痛苦烦恼。

  (2)集谛:集是集合、积聚、感招之意。集谛,指众生痛苦的根源。谓一切众生,由于贪、瞋、痴等造成种种业因,从而感招未来的生死烦恼之苦果。从根本上来说,众生痛苦的根源在于无明,即对于佛法真理、宇宙人生真相的无知;正因为无明,众生才处于贪、瞋、痴、慢、疑、恶见等等烦恼之中,由此造下种种恶业;正因为造下种种恶业,又使得众生未来要遭受种种业报。这样反复自作自受,轮回不休。

  (3)灭谛:指痛苦的寂灭。灭尽三界烦恼业因以及生死轮回果报,到达涅盘寂灭的境界,称为灭。

  (4)道谛:指通向寂灭的道路,主要指八正道。佛教认为,依照佛法去修行,就能脱离生死轮回的苦海,到达涅盘寂灭的境界。

  八正道

  八正道,即合乎正法的八种悟道成佛的途径,又称八圣道。即:

  (1)正见:正确的见解,离开一切断常邪见。

  (2)正思维:正确的思维,离开一切主观分别、颠倒妄想。

  (3)正语:正确的言语,也就是不妄语、不慢语、不恶语、不谤语、不绮语、不暴语,远离一切戏论。

  (4)正业:正确的行为活动,也就是不杀生、不偷盗、不邪淫等,诸恶莫做,众善奉行。

  (5)正命:正确的生活方式,即远离一切不正当的职业和谋生方式,如赌博、卖淫、看相、占卜等。

  (6)正精进:正确的努力,去恶从善,勤奋修行,不懒散度日。

  (7)正念:正确的念法,即忆持正法,不忘佛教真理,时时以惕励自己。

  (8)正定:正确的禅定,即专注一境,身心寂静,远离散乱之心,以佛教智慧去观想事物的道理,获得人生的觉悟。

  十二因缘

  所谓十二因缘,就是:无明,行,识,名色,六入,触,受,爱,取,有,生,老死。这十二个环节一环套一环,顺逆都互相缘生缘灭,故称十二因缘。具体而言:

  (1)无明缘行正:无明,指众生对佛法真理、对宇宙人生真相的无知状态。正因为无知,由此产生行,即盲目的冲动,亦即意志活动。

  (2)行缘识:正因为有意志活动,因而产生心识,识即精神活动,指按照意志活动投生后产生最初的意识。

  (3)识缘名色:由于心识活动而形成精神和物质的胎质。名,指概念,精神方面;色,指色质,物质方面的形体。

  (4)名色缘六处:六处,又称六入,在此指六根,即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等感官和认识器官。这时,胎质逐渐成熟,即将诞生。

  (5)六处缘触:触指接触,指胎儿出生后,六种感觉和认识器官与外界接触。

  (6)触缘受:受即感受、接受,由于身心逐渐发育,六根与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、法六境接触频繁,而产生相应的或苦或乐、或不苦不乐的感受。

  (7)受缘爱:爱指爱欲、贪爱,随着年龄的增大,在不断感受的基础上产生分别心,有了爱恶之情。

  (8)爱缘取:取即执着、追求,正因为有了贪爱,到了成年以后,爱欲强盛,开始对外界执着追求。

  (9)取缘有:这里的有,指思想、行为所产生的难以抹掉的后果,即业,分为善、恶、无记三种性质的业。由于执着,造下了种种业。

  (10)有缘生:正因为有了业,这种业必然产生未来的果报,使人在死后重新投胎受生,从而导致来世的再生。

  (11)生缘老死:有了生则必然招致老、死。

  这样,十二个环节辗转不断地生死轮回,互为因缘,即是十二因缘。

  由此可见,众生之所以有生死轮回种种痛苦烦恼,根源在于无明,即对生活真实的无知。反之,只要破除无明,就可以灭除生死轮回的痛苦而获得解脱。佛说:“无明的起源不可见,不可假定在某一点之前没有无明”;但同时,佛又说:“凡是真正见到苦的,必也见到苦的生起,必也见到苦的止息,必也见到导致苦的止息之道”。

  十二因缘包含过去、现在、未来三世,有两重因果关系,称为三世两重因果。

  因果业报

  因果,或称因果律,为佛教教义系统中,用来说明世界一切关系的基本理论。谓一切事物皆由因果法则支配之,有因必有果,有果必有因,“已作不失,未作不得”。若否认这种因果之理的存在,则称“拔无因果”。《地藏轮经》云:“拔无因果,断灭善根”。《中阿含经》卷14云:“不畏后世,无恶不作”。

  佛教在因果问题上反对四种邪执:

  (1)邪因邪果,即将万物生起的原因归结为大自在天等超人格的力量。

  (2)无因有果,即承认现存的现象世界为果,但此果的原因是难以探究的,故否定此果的起因。

  (3)有因无果,即承认现存的现象世界为因,但此因的结果是难以探究的,故否定此因的结果。

  (4)无因无果,即否定因果二者,不承认一切因果。

  佛教认为,众生的行为能引生异时之因果,善之业因必有善之果报,恶之业因必有恶之果报,此称善因善果、恶因恶果,或称善因乐果、恶因苦果。这种因果之理,俨然不乱,称为因果业报,又作因果报应、善恶业报。若从实践修行上论因果关系,则由修行之因能招感成佛之果,这称为修因得果、修因感果。又一般所谓三世因果,多系指异熟因和异熟果之因果关系而言。亦即认为现世之罪福苦乐,乃前世所造善恶诸业的果报;而今生之善恶行为,亦必将影响来生的罪福报应。《因果经》云:“欲知过去因者,见其现在果;欲知未来果者,见其现在因”。

  与三世因果密切相关的是三时报业,所谓三时报业,即根据善恶业因所招感异熟果的时间,分为:

  (1)顺现业,即现在世造业,现在世受报。

  (2)顺生业,即此世所造业,下一世受报。

  (3)顺后业,指此生所造业,在多世以后受报。

  《大宝积经》云:“假使经百劫,所作业不亡,因缘会遇时,果报还自受”。

  对因、缘、果的具体分析,佛教有六因、四缘、五果之说。六因即:能作因、俱有因、同类因、相应因、遍行因、异熟因;四缘即:因缘、等无间缘(又称“次第缘”)、所缘缘、增上缘;五果即:异熟果(又称“报果”)、等流果、士用果(又称“士夫果”)、增上果、离系果(又称“解脱果”)。以上概念的具体含义在此不详细介绍。

  与因缘果报密切相关的一个概念是业。业,音译作羯磨,造作之义。意谓行为、作用、意志等身心活动。若与因果关系结合,则指由过去行为延续下来所形成的力量。善恶之业有生起苦乐之果的力用,称为业力。业的果报,则称业报,又称业果,即善恶业因招致的苦乐果报。业,本为印度自古流行的一个重要思想,佛教继承并发展了这一思想,作为佛法的重要内容。

  要指出的是,佛教虽然强调因果法则是普遍的宇宙规律,但并不承认宿命论。佛教在强调业力的同时,也充分肯定心力的作用。认为心能造业,心也能转业,业力与心力是相互作用的。《优婆塞戒经·业品》云:“遇善知识,修道修善,是人能转后世重罪现世轻受”。《宗喀巴显密次第科颂》云:“业果若不定,便成无因果;业果若决定,众生不成佛。当知业可转,如二水相投:热多冷从热,冷多热从冷”。彻悟禅师云:“业由心造,业随心转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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